人工智能创作的版权之争:人类的创造力依然至关重要
美国版权局近日发布了一份重要文件,为人工智能生成内容的版权问题提供了新的解释。这份名为“版权与人工智能,第二部分:可版权性”的文件明确指出,只要人类在人工智能生成的内容中做出了实质性的贡献或修改,那么这些内容就可以获得版权保护。
这份文件强调了人类创造力在版权法和知识产权中的核心地位,即使人工智能工具在艺术和商业创作中得到越来越广泛的应用。它也为企业提供了保障,确保即使将独特的品牌和商标融入人工智能生成的媒体中,其品牌和知识产权仍然受到保护。
版权局的这一声明标志着其立场发生了转变。此前,版权局曾授予艺术家兼 Adobe 人工智能布道者 Kris Kashtanova 其使用人工智能图像生成器 Midjourney 创作的图形小说“Zarya of the Dawn”的版权保护,但后来又撤销了该保护。
Kashtanova 在社交媒体 X 上表示:“两年前,我开始倡导人工智能作品的版权保护。从‘Zarya of the Dawn’到‘Rose Enigma’,我一直在为此努力。这是一个小小的进步,我今天非常高兴。人工智能作品可以获得版权保护。你的作品很重要。人工智能是创造力的工具,而不是替代品。”
版权局还表示,这份报告的第三部分将探讨人工智能在受版权保护的材料上进行训练的法律影响,包括许可和责任问题。这对于人工智能图像、视频和音乐生成公司,以及 OpenAI、Anthropic、谷歌、Meta 等大型语言模型提供商来说都是一个重大问题,因为他们都被指控在未经明确许可的情况下使用大量受版权保护的材料进行训练,并因此面临着来自人类创作者的各种诉讼。
这份报告重申了长期以来的原则,即版权只适用于人类的创造力。虽然人工智能可以作为创造过程中的工具,但其输出内容本身不可版权,除非人类作者对其进行了足够的创意控制。
版权局列出了三种人工智能生成材料可以申请并获得版权保护的情况:
- 当人类创作的内容被纳入人工智能输出中时。
- 当人类对人工智能生成的内容进行重大修改或排列时。
- 当人类的贡献具有足够的表达性和创造性时。
此外,版权局明确表示,在创作过程中使用人工智能不会使作品失去版权保护资格。人工智能可以帮助:
- 编辑和完善文本、图像或音乐。
- 为人类创作者生成草稿或初步想法。
- 在人类决定最终表达方式的同时充当创意助手。
只要人类创作仍然是最终作品的核心部分,版权保护仍然适用。
然而,仅仅向人工智能系统提供文本提示不足以建立作者身份。版权局认为,提示通常是指令或想法,而不是版权保护所需的表达性贡献。
因此,使用 Midjourney 或 OpenAI 的 DALL-E 3(通过 ChatGPT)等文本到图像人工智能服务生成的图像本身无法获得版权保护。但是,如果该图像与人类创作或人类编辑的文章(如本文)一起使用,则似乎可以获得版权保护。
同样,对于那些希望使用 Runway、Pika、Luma、Hailuo、Kling、OpenAI Sora、Google Veo 2 等人工智能视频生成工具的人来说,仅仅根据描述生成视频片段并不能获得版权保护。然而,人类将多个人工智能生成的视频片段编辑成一个新的整体似乎可以获得版权保护。
这份报告还澄清了,在创作过程中使用人工智能不会使作品失去版权保护资格。如果人工智能工具帮助艺术家、作家或音乐家完善他们的作品,那么人类创作的元素仍然有资格获得版权保护。这与历史先例一致,在历史先例中,版权法已经适应了摄影、电影和数字媒体等新技术。
在分析了公众反馈(包括来自创作者、法律专家和科技公司的 10,000 多条评论)后,版权局发现目前没有必要制定新的立法,并表示美国现行的版权法应该能够经受住时间的考验。
虽然有些人呼吁对人工智能生成的内容提供额外的保护,但这份报告指出,现有的版权法足以处理这些问题。
然而,版权局承认,它将继续监测技术发展和法律解释,以确定未来是否需要进行调整。
美国版权局局长兼版权登记官 Shira Perlmutter 强调了人类创造力在版权体系中的重要性:“在考虑了广泛的公众意见和当前的技术发展状况后,我们的结论取决于人类创造力对版权的中心地位。当这种创造力通过使用人工智能系统来表达时,它仍然享有保护。然而,将保护扩展到其表达元素由机器决定的材料,将破坏而不是促进版权的宪法目标。”
此外,版权局计划更新其官方《版权实践汇编》,为使用人工智能工具的创作者提供更清晰的指南。
随着版权局新文件的消息在社交媒体上,特别是在人工智能研究分享和新闻更新的非官方中心 X 上传播,人工智能电影制作人和创意人士对此表示欢迎,他们欢迎有机会在面对人类批评者和反人工智能艺术家的强烈反对的情况下,获得其作品的版权保护。
人工智能生成的《终结者 2》重制版创作者之一的电影制作人 Nem Perez 在 X 上发帖写道:“这对全世界的人工智能电影制作人来说是一个巨大的胜利。版权局正式宣布了我一直以来所宣扬的。经过人类操纵和改造的作品确实可以获得版权保护,即使使用的工具源于人工智能。这是朝着正确方向迈出的一大步。让我们继续前进,继续突破界限。”
3D 动画师 Robert William Bradshaw 在 X 上发帖表达了类似的观点:“这标志着创作者的伟大胜利,巩固了人工智能辅助艺术和创新的合法性。艺术家、作家、电影制作人和有远见的人利用人工智能来保护和拥有其创意作品的大门已经正式打开。这是在人工智能不断发展的环境中保护知识产权的里程碑。”
虽然这份报告证实了人工智能可以用于可版权的作品,但关于人工智能作者身份的争论远未结束。随着人工智能模型的进步,法院和政策制定者可能仍然面临挑战,未来可能需要进一步澄清或立法更新。
目前,关键的结论很简单:人工智能可以作为创意作品的工具,但仍然需要人类创作才能声称版权。